2023年8月10日,县院承办检察官办结案件,移送法院。
案件宣判后,被告人梁某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这是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一个缩影。
郸城人民检察院深入落实省院《关于全面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一时间制发工作方案、成立简案小组,协同县法院、县公安局建立了派驻公安局速裁法庭,着力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办案质效。
“把控好案件的源头筛查,是案件繁简分流、提质增效的重要一环。”郸城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刘帅旗说,“我们将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端口前移,由公安机关定期将立案侦查的案件基本情况进行推送,承办检察官进行分析研判,从源头进行普通、简易、速裁程序繁简分流,并与公安、法院定期会商,研究确定适用案件并启动简案快办程序,从而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
县院通过对近三年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理性分析,发现判处三年以下的轻微刑事案件罪名多集中在危险驾驶罪、盗窃罪、非法狩猎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等十类犯罪中,占受理案件总数的60%左右。经充分酝酿协商,暂将简案的范围限于上述十个罪名,并将根据办案情况逐步扩大。确定由案管部门统一受理,统一标注,统一分流原则,选好繁简分流的切入点。
在经过认真调研,充分讨论后,县院制定出台了《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暂行规定》,对繁简的分类标准、繁简的分流、简案的简化事项、简案的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使简案有章法、繁案有规矩,明确了繁案、简案办理的边界点。县院根据案件工作量,综合办案人员的专业能力、特长、经验等特点,抽调8名干警组成简案办案组,优化办案资源,为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打造专业化办案支点。
下一步,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三家单位成立“一站式办案中心”,实现集中受理、集中起诉、集中审理,一体推进刑事案件集约化办理。在简案办理过程中,县院将根据类案特点及时总结相关证据指引及办案要点,形成类案指引,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邵金岗 通讯员薛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