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扶沟县韭园镇大岗村的刘某、邵某一纸诉状将同村的杨某告上法庭,要求杨某立刻砍伐掉栽种在与两原告可耕地相邻的杨树55棵。原来,被告杨某在安罗高速公路南侧有一块与两原告相邻的可耕地,由于地块较小,种植农作物产量小又麻烦,于是杨某就在地里栽种了一行55 棵杨树。随着树木逐渐长高,枝繁叶茂已达 10 米左右,严重影响两原告耕种农作物的生长,双方协商伐树未果,故两原告依法诉至法庭,要求法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扶沟县人民法院韭园法庭庭长孙斌接到案件后,对案件的来龙去脉进行详细了解,发现双方已经就此事找村委会协商多次,原告方要求立刻伐树且不能砸坏自己播种的一颗麦苗,被告方则要求等麦收后再伐树,否则无法配合。由于双方协商时间过长,积怨已久,矛盾一触即发。
为彻底化解矛盾,孙斌法官联合民一庭庭长范娜娜一起去土地现场进行勘查,详细了解树木的数量及种植位置,设想科学合理的砍伐方案。孙斌法官考虑到土地相邻纠纷在农村多见多发,双方又是一个村里的乡亲,案件公开审理不仅有利于融情于法、融法于情,也能够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遂决定在大岗村文化广场审理此案。
开庭当日,法官邀请了大岗村干部群众到现场旁听。庭审过程中,孙斌法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诉辩意见后,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分别就各自主张的事实及理由进行了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并将调解贯传整个庭审始终,使当事人了解该类案件的处理原则及结果。庭审结束后,见双方还是互不相让,法官又从乡里乡亲的情谊入手,推心置腹地消解双方心中的抗拒情绪,劝导他们互相换位思考。最终,在各方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保障双方当事人春季农耕生产顺利进行。
同时,范娜娜法官不失时机地向村民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在春耕备耕期间开展农业生产普法宣传活动,并结合法庭最近几年处理的相邻纠纷及排除妨害纠纷案件给当事人及旁听群众以案普法。
这起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扶沟县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一个缩影。今后,扶沟法院将持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将巡回审判融入到人民法庭建设中去,采取多元化、多渠道沟通调解的方式处理案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邵金岗 通讯员许小兰 樊 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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