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管:河南广播电视台   主办:河南电影电视制作集团
  • 设为首页
  • 河南县域经济网

    城市新闻:


    扶沟法院 一键搬运侵权 擅自盗图违法

    首页 > 周口 > 正文

    日期:2024-04-30 09:47:10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讯“网上下载了几张图片用,咋就违法了?还得赔钱?”被告段某接到法院应诉通知很是疑惑。近日,扶沟法院审理了一起著作权侵权案件,认定被告网上随意下载他人摄影的照片用于店铺宣传,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原告刘某某发现,被告段某在京东平台上注册的店铺“XX鞋业旗舰店”,经营销售产品使用版权为《黔作登字-2024-G00996XX》、《黔作登字-2024-G009969XX》《黔作登字-2024-G009984XX》的摄影作品作为宣传图,侵犯该版权的复制权、发行权、网络信息传播权等权利。后原告刘某将段某诉至扶沟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对其侵权行为承担停止侵权,赔偿、道歉、维权成本等义务。
          裁判结果
          扶沟县人民法院收到案件后,按照诉前调解规定及时通知了被告段某并电子送达了民事起诉状,同时向其说明本案情况。段某对侵权事实并无异议,表示愿意调解。随后法院工作人员向原告刘某某转述了段某的调解意愿,原告表示同意调解,并答应随后联系段某协商调解意见。当日双方达成调解意见,段某当场赔偿原告刘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800元,原告刘某某向扶沟县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予以准许。
          法官说法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传播模式的多元化,对图片的使用也越来越频繁,因此,很容易产生因图片使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而引发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问题。近日,人民法院受理了多起网上使用他人拍摄图片的侵权案件。法官结合审判实践,针对擅自使用他人图片侵犯著作权的高频多发情形,“对症下药”提供一下法律风险提示,以期帮助公众或著作权人提前防范风险。
          一、图片侵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图片侵权行为知多少?
          1.擅自使用别人的图片算侵权吗?
          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别人的图片算侵权行为。根据上述我国《著作权法》当中明确的规定的,任何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行为,都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从行为性质上而言,任何未经许可使用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都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不论其是否以盈利为目的或者是否盈利。因此,这种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他人原创图片的行为,无论是用作社交媒体的个人头像,还是发朋友圈时作为配图,都是侵犯作品权利人著作权的行为。此时并不需要理解是否存在盈利行为。
          2.图片侵权的具体赔偿标准是什么?
          如果发生图片侵权,赔偿标准应按照以下因素顺序确定。
          第一,图片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图片侵权人的实际侵权数量;图片侵权应先考虑实际损失,即图片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图片侵权人因侵权行为给权利人带来的实际损失。
          第二,图片侵权人的非法盈利;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无法估算的,赔偿标准还可以按照图片侵权人的非法盈利多少来估算需要赔偿的数额。
          第三,上述都无法确定时,由法院根据具体详情来判决。
          (1)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非法盈利都无法估算时,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分析具体的情形,最后根据实际的情形来确定赔偿的多少。
          (2)图片制作者享有其拍摄的图片的著作权,非经图片著作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侵犯图片著作权人的著作权。侵犯图片著作权的应当按照顺序确定赔偿标准,先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再是侵权人的非法盈利,二者都无法确定的,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具体的赔偿标准。
          三、如何防范图片侵权?
          原创作品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一直以来是受到国家的保护的,毕竟这样的一种原创作品,它可以给国家带来很多的活力,我们国家是积极支持的,所以一旦存在着侵权行为,必须要严厉打击。
          1.作为使用图片的公众
          为防范化解转用图片等作品侵害他人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问题,公众在使用网络图片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使用图片应当取得作者的许可,留存购买记录等证据;委托相关公司设计的广告或者包装图片等,应当要求制作方提供图片合法来源;慎用网络免费下载的图片;建议在官方的免费图库中选取图片素材,并在使用图片之前查询该图库的版权说明,确保图片无权利瑕疵后再行使用。
          原创者有声明禁止转载的,一定不能使用。如果不以盈利为目的想使用他人的原创图片,可以通过私信等方式联系原创者说明使用目的获得原创者同意;如果以盈利为目的,需要联系原创者并支付相关报酬之后使用。如果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原创图片并不以盈利为目的,需要在使用时注明原创者信息或者注明转载来源。如果使用原创者图片后原创者要求删除,则应立即删除。
          2.作为享有著作权的权利人
          网络时代图片侵权,也让众多著作权人防不胜防。著作权人在网上预防被侵权时应注意:一方面,采取技术措施,防止作品被任意复制或下载,另外,发布作品应署名并对版权进行声明。(邵金岗 通讯员 张素敏 樊帅)   

    责任编辑:王一鸣

    下一篇:河南鹿邑 加装护栏 为揪心坑塘系上出行“安全带”
    上一篇:鹿邑县纪委监委召开业务知识培训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报告会

    关于我们 |本网动态 |人员名单 |版权声明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