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全市各县(市、区)一是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履职尽责,统筹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加强风险研判,完善防范措施,对燃气用户加强安全教育,严防事故发生。二是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市燃气专班的成员单位要根据分片包干督查分工,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的方式 ,加强对分包县(市、区)的督导,同时按照部门职责职能,做好本行业领域的燃气安全工作。三是各级各用气企业、商户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安全管控措施,对燃气用气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燃气企业和主管部门要做好对用户的安全用气、应急处置常识的宣传,引导用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对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气单位开展“地毯式、清单式、起底式”排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紧盯“九小”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早夜市、烧烤摊等人员密集场所用气安全。重点整治非居民用户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及联动切断装置,使用过期、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或工业气瓶,使用不合格燃具连接软管、调压阀,软管超长、私接三通、穿越墙体等,在公共用餐区域、大中型商店建筑内厨房违规设置液化天然气气瓶、压缩天然气气瓶及液化石油气气瓶等问题。对非居民用户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及联动切断装置,在公共用餐区域、大中型商店建筑内厨房违规设置液化天然气气瓶、压缩天然气气瓶及液化石油气气瓶(即“一桌一灶一瓶”)的,一律停业整改,并按照《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立案上限处罚。
全市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周口市全面推进燃气居民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成立加装专班,进一步细化工作推进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小区物业进行入户排查、入户宣讲加装政策,确保年度加装任务如期完成。市燃气专班将对全市居民用户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工作进行专项督导,一周一通报、一周一排名。对加装进展缓慢,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追责问责。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装置加装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燃气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通过报纸、电台、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多种形式向燃气用户广泛宣传使用燃气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统计数字显示,自6月22日以来,市城管局成立8个专项督导组,对分包县(市、区)燃气安全隐患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累计排查供用气场所275家,发现交办问题193个。各县(市、区)检查各类供用气场所2534家,发现问题隐患670处,整改529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03份。当前,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仍在持续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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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