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消防救援支队
周口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有奖举报的通告广大市民:
为有效预防高层建筑火灾等安全事故,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全市实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有奖举报。请广大市民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隐患线索向所在县(市、区)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举报情形:高层建筑未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投入使用;高层建筑结构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装修施工等。
向消防救援部门举报情形: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在高层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向应急管理部门举报情形:高层建筑安全事故;违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未持有效证件从事电工、电气焊、登高等特种作业活动。
特此通告。
2024年3月22日举报受理电话:
责任编辑:刘俊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