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郭军辉与毛彦丽系夫妻关系,原扶沟县“小飞象”奶粉店店主。2019年,李某经同学介绍与郭军辉、毛彦丽夫妇成为朋友,因郭军辉、毛彦丽从事“小飞象”奶粉店生意经营,曾先后以资金紧张为由多次向李某借款,共计借款289328.48元。郭军辉、毛彦丽夫妇在偿还部分欠款后,仍下欠李某借款本金207035元,利息48000元。经李某多次催要,郭军辉、毛彦丽夫妇迟迟未偿还,李某向扶沟法院提起诉讼。
扶沟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2022)豫1621民初1305号民事调解书:被告郭军辉、毛彦丽自愿返还原告李某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借款利息9329元,李某表示同意,扶沟法院依法予以确认。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郭军辉、毛彦丽未主动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李某向扶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郭军辉、毛彦丽拒不按照本院生效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履行。
现因被执行人郭军辉、毛彦丽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扶沟法院决定拘留。扶沟法院为早日将被执行人郭军辉、毛彦丽抓获归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现悬赏公告如下: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郭军辉,男,1980年1月10日生,汉族,住扶沟县崔桥镇薄庄行政村薄庄村,身份证号码:412721198001104616。系毛彦丽之夫。现住海南省儋州市,具体位置不详。
毛彦丽,女,1981年2月4日生,汉族,住扶沟县崔桥镇薄庄行政村薄庄村,身份证号码:412721198102044704。系郭军辉之妻。现住海南省儋州市,具体位置不详。
执行依据:
(2022)豫1621民初1305号民事调解书
悬赏金:
凡举报郭军辉、毛彦丽下落及财产线索并协助本院将其抓获者,奖励现金2000元,并为举报者保密。
郭军辉、毛彦丽见此公告,也应主动到扶沟县人民法院投案自首,以期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
举报电话:16639061381 联系人:赵法官
(邵金岗 通讯员樊帅)
责任编辑:王一鸣